万源法院已审判24件跨境电信诈骗案
10月18日,记者从万源市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近年来已审理涉嫌电信诈骗案件24件,并在近期发布了部分典型案例,以扩大反诈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防骗意识,威慑潜在的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彰显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决心。
万源法院发布了汪某、徐某、乔某某、张某某、谢某某犯偷越国境罪、诈骗罪案。基本案情是2019年3月,蔡某以高薪工作为由邀汪某、徐某、乔某某、张某某、谢某某到云南边境工作,经蔡某安排这几人从万源出发赶到成都,转乘飞机到达云南澜沧县,再深夜偷渡出境到缅甸孟平,从事跨境电信诈骗活动。
在国外滞留期间,汪某等5人利用社交聊天软件向国内的受害人发送网络链接,让他们充值做投资或玩游戏,从而达到骗取受害人财物的目的。
经查明,汪某等人在国外从事诈骗活动最短的有30日,最长有1年4个月。此后,张某某、乔某某、谢某某在蔡某的安排下回国,徐某、汪某某经当地人协助,乘坐皮划艇、汽车等方式偷越国境,成功回到国内。汪某与妻子到中缅边境孟阿口岸回国,并于2021年3月28日因偷越国境,被普洱市公安局查处并处以行政罚款4900元。
经民警调查,汪某等人全部到案后,由万源法院审理。法官认为,汪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诈骗团伙窝点内,以投资理财等方式,针对境内居民骗取钱物, 累计时间长达数月至一年时间不等,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或偷越国境罪,应该数罪并罚,因此判处汪某等人二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金额罚金。
“信息渠道较少,法律意识偏低,经济收入不高,受教育程度低的农村居民易成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犯罪人员,他们容易受到不法分子诱骗和鼓动,易出现跟风和模仿等群体效应。”办理该案法官解释,本案中仅有两人为高中文化,境外诈骗团伙以无高学历赚高薪等条件为诱惑,迎合了汪某等人的心理渴求,结果沦为犯罪组织赚钱的工具,当他们不能产生高额效益或失去利用价值后,就会遭到威胁、殴打等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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