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红包、建非法四方支付平台,厦门警方发布两起洗钱典型案例
近期,厦门警方发起集群打击,成功捣毁两个洗钱犯罪团伙。
群发红包分散非法所得、10人洗钱团伙被捣
2024年1月,集美公安分局接到居民报案称以网络招嫖方式被诈骗。接到报警后,警方成立专案组,梳理案件资金流向情况。经过侦查,集美公安分局初步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活动规律、作案模式等信息。
9月6日,厦门警方组织多名精干警力奔赴广西南宁展开收网行动,成功抓获梁某、梁某林、黄某等10名违法犯罪嫌疑人,缴获用于作案的营业执照15张、手机16部、支付平台账户100余个,涉案金额高达4300万元。
作案群聊天记录
经审查,该犯罪团伙不同于传统的“跑分”洗钱模式,而是利用具有支付功能的社交软件大量组建作案群。在作案群内,以分发口令红包的形式将资金分散,再统一收取“洗白”的资金,最后通过购买外汇的方式回流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
前,梁某、梁某林、黄某等10人因涉嫌诈骗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利用四方支付洗钱取现、地下钱庄被一锅端
另一个案件显示,翔安公安分局联合相关警种对一个利用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取现的地下钱庄团伙开展集中收网,抓获何某宁、何某文等9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涉案手机、银行卡等一批作案工具,涉案金额上亿元。
所谓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是指未获得国家支付结算许可,违反国家支付结算制度,依托其他正规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大量注册商户或个人账户,非法搭建起来的支付通道。
经审查,自2018年至今,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流窜于黑龙江、福建多地,通过在聊天软件发布换汇、换钱等广告,寻找有“洗钱”需求的犯罪团伙,并使用虚拟货币套现、对敲等多种形式,为境外犯罪团伙提供非法资金支付结算服务。
目前,何某宁等9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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