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一男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刑!
虚拟产品投资可获得巨额回报?
发展下线会员可返利?
小心传销骗局!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被告人罗某忠经吴某萍(另案处理)介绍加入了某联合社区的网络传销组织,并注册成为会员。后来,罗某忠以该网络传销组织中的虚拟产品投资可以获得巨额回报为名,在南康区成立某联合社区工作室,对成员开会及口口相传、微信聊天等方式开展培训、宣传,诱骗他人投资加入,以获取其发展下线成员在平台投资金额的返利。罗某忠以上述方式在南康进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发展下线会员四级,下线会员何某某等31人,后该网络平台无法登录。
法院审理
南康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忠以虚拟产品投资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发展下线会员四级,下线会员人数达31人,其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管理等职责,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等,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忠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在如今花样繁多的新传销模式下,广大群众投资理财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甄别能力,拒绝“拉人头”、收取入会费等收益诱惑,谨防传销陷阱。一旦发现传销活动线索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务必要保持头脑清醒,留存证据并及时向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举报。
版权说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如有信息内容、侵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删除处理。
【一线传真】以“骗”养“赌”!网络赌徒“栽”了!
涉案流水3亿元,网警揭开网络赌博伪装外衣
涉案资金上千万元 炎陵法院审理一起网络传销案
“刷单”返利高?小心掏空你的钱袋子!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安全保障新起点:祁连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架个设备就能躺着挣钱?镇原法院这个案例带你揭秘“VOIP”网···
别让它毁了你的看球体验!警惕网络赌球陷阱→
微博开展色情赌博违法违规引流行为专项治理,关闭账号80余万个
预警!针对我国用户的“银狐”木马病毒出现新变种
开设赌场,参赌人数达400余人!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