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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偷渡至缅甸实施诈骗活动,4起电诈案9人获刑

时间:2023-12-28    来源: 郴州网警    访问量:347    点赞:119

12月26日、27日,印江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对四起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经审理认定:在指控的两起诈骗罪中,被告人陈某等五人为获取高薪,从云南省非法偷渡至缅甸,并进入当地诈骗公司针对中国居民实施诈骗活动,其行为依法构成诈骗罪;在指控的两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被告人任某等四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是为他人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所得,仍提供银行卡并帮助他人转账、取现,其行为依法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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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法院结合案件事实、性质以及各被告人具有的量刑情节,分别判处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下一步,印江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加强打击治理力度,同时积极探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新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防骗识骗能力,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法官提示:在电信网络诈骗链条中,犯罪分子为了保证自身和赃款的安全,需要把诈骗得来的钱款“洗白”,这个过程被称为“跑分”,需要大量的银行账号作为“洗白”的工具。广大群众切莫贪图小利,不出借、出售、出租、转让自己的银行卡和电话卡,不帮助转账、取现来源不明的钱款,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在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朋友或者陌生人用于大量转款的时候,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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