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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大道理 | 警惕“消失的TA”:网络交友的诈骗套路你知道吗?

时间:2023-10-18    访问量:257    点赞:65

诈骗套路深

千万别当真

当前

网络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

不法分子针对不同人群

利用网络平台、手机短信

等方式进行诈骗

你以为诈骗离我们很远

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前言

为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百日行动”工作,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积极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行动,挑选出一批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以法官说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做好反诈防骗宣传,小编从今天开始将陆续推出,敬请关注!

我们今天先来看看晋某某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晋某某在其家中等地点,使用多个微信号,虚构女性身份,通过微信等即时聊天软件添加被害人谭国钧、胡剑为好友,以“苏园园”“张雨薇”“苏欢”等虚假姓名与被害人谭某某、胡某联络,以“谈恋爱”“交友”等名义骗取上述被害人的信任后,多次编造“生病住院”、“维修房屋”等虚假事由,骗得被害人谭某某、胡某等人人民币共计180余万元,用于网络赌博等。

法院判决

经开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晋某某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手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晋某某多次实施诈骗且挥霍骗得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酌定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晋某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酌情从轻处罚。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晋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晋某某尚未退赔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后发还给相关被害人。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宣判后,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当庭服判,该案已生效。

法官提醒

当有陌生人加你为好友时,一定要小心。近年来,网络逐渐成为人们主要的社交途径之一,通过网络交友恋爱屡见不鲜。网络诈骗分子通常在网上发布虚假交友信息,伪造“高富帅”“白富美”身份吸引异性联系,诈骗分子往往先以甜言蜜语或者献殷勤等方式博取好感和信任,在取得信任后便编造各种理由如住院、装修、买化妆品、离婚、购票奔现等骗取钱款。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要轻信网上结交的陌生人,保护个人信息,捂紧自己的钱袋子,谨防上当受骗。

(案件由镇江经开区法院提供)

大家遇到类似事件时

记得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哦~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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