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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的犯罪形势,办案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打击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时间:2025-01-16    访问量:143    点赞:22

近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犯罪形势,全国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规定,加强信息互通、个案会商、类案研办和办案协作,完善上下一体、区域联动、快速反应的办案机制,坚决依法查处、从严惩治、协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坚持“打防并举,防范为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

全国公安机关加强办案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一是全力加强国际执法合作。依托多边双边渠道,公安部不间断地派工作组赴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警务执法合作,先后捣毁多个电信网络诈骗窝点,抓获并遣返一大批涉诈犯罪嫌疑人,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成强大震慑。特别是去年7月以来,打击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取得重大战果,5万余名电诈犯罪嫌疑人被移交我方,臭名昭著的缅北果敢“四大家族”犯罪集团遭到毁灭性打击,白所成、白应苍、明珍珍、魏怀仁等重大犯罪嫌疑人悉数抓捕到案。

二是立足境内打境外。不间断组织开展集群战役,集中打击高发类案和危害突出的犯罪环节,坚决切断犯罪关键链条;强力推进“断卡”行动,严厉打击“卡头”“卡商”,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强力推进“断流”专案,加强“回流”人员研判分析,深挖彻查境内外犯罪团伙,全力切断偷渡通道;强力开展“拔钉”行动,深挖一批重大头目和骨干,全力缉捕境内外目标人员。

三是“打防并举,防范为先”。电信网络诈骗是可防性犯罪,快破案不如不发案,多追赃不如不受骗。公安机关坚持“打防并举,防范为先”,持续开展反诈宣传、加强精准预警劝阻、坚持大数据科技赋能,综合采取多种防范措施,积极构建系统严密的防范管控体系,全面增强群众识诈防诈“免疫力”,营造全社会反诈防诈的浓厚氛围,构筑防止群众被骗的“防火墙”,全方位织密技术反诈“防护网”。

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力遏制此类犯罪持续高发的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依法从严全链条惩治电诈及关联犯罪人员。我们既依法严惩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金主”、骨干,对直接实施诈骗的人员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还对前端为诈骗分子提供个人信息、技术支持、引流推广等帮助行为的人员,后端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人员依法打击,全链条形成有力震慑。

二是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向各地交办督办5万余名涉诈集中遣返人员。推动深挖彻查跨境电诈犯罪集团,依法从严从快惩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幕后“金主”、骨干成员。

三是持续完善涉诈办案规范。聚焦跨境电诈打击治理重点问题,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制定印发《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联合发布典型案例,针对性解决跨境电诈案件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追赃挽损等办案中突出问题。聚焦办理普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买卖租售银行卡和电话卡案件中的法律适用争议问题,印发办案解答或会同最高法、公安部研究起草指导意见,解决法律适用争议,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促进构建梯次治理模式。

四是协同推动电信网络诈骗综合治理。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赋予的公益诉讼职责,围绕重点行业个人信息保护、“两卡”管理、企业反诈义务等,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网络司法保护,对于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电诈犯罪的,依法严惩,强化预防宣传。会同公安部、工信部等联合约谈相关通信运营商和平台企业,督促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压实反诈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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